岩声·工道 | 温情3月,工会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编辑:徐初栋  2022-04-19 08:35

  三月份案例分享
  接访案件40件48人次
  审批指派法律援助件15件
  开庭审理6件,结案6件
  挽回经济损失206734.34元
  ……
  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叫响做实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疫情无情,工会有爱。2022年,市总工会通过龙岩工会e家人“职工心声”网上信访平台、市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竭诚维护职工权益,3月份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40件48人次,审批指派法律援助件15件,开庭审理6件,结案6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6734.34元……
  职工维权无小事,
  哪怕是几百元的权益,
  我们都全力以赴、竭诚服务,
  需要律师援助的案件,
  只要工会指派了,
  法援律师就会一援到底,
  直到职工满意,点赞通过!

  请看本期案例分享

  案例一:确认罗某与福建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案
  2021年9月17日,罗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罗某于2021年6月18日入职福建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某负责贴瓷砖,口头约定底薪为3000元/月,其余按照绩效工资计算,其受公司的规章制度制约,需要签名打卡,每天定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约定为10小时工作制,但是常常加班,公司未与罗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给罗某缴纳过社会保险。2021年8月7日14点,罗某在龙岩市某小学,也就是公司所在工地施工时,从一楼搬运水泥到负一楼,由于无法使用斗车且无升降电梯,罗某徒手搬运100斤水泥跨越两道门槛,在跨过第二道门槛时摔倒在沙堆中,扭伤腰部,随后被送往龙岩中医院,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需长期休养,在此期间,公司便不再支付罗某的工资,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故申请法律援助确认劳动关系。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蒋思钰律师、黄丹灵实习律师为罗某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罗某办理委托手续、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龙岩市新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委受理后,2022年3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律师准备了充分的证据,2022年3月4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受援人与公司自2021年6月25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对受援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王某与某环卫机械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12月30日,王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王某于2018年7月开始在福建省某环卫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售后维修工。2020年12月,王某被公司外派至江西安装设备,不慎被掉落的油缸砸伤胸部、右腿,经龙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伤残二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之后公司为王某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但因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太低,导致王某理赔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很低,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仅2500余元。王某认为公司没有足额为其缴交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保险赔偿损失,所以来申请法律援助。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邱媛媛律师、黄丹灵实习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鉴于王某与公司仍需保留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机构已经对王某的工伤保险待遇作出核定且理赔,法援律师建议王某通过诉前调解,化纷止争。邱媛媛律师多次与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沟通,分析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双方保留劳动关系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问题的处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2022年3月31日,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调解,进一步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保留劳动关系,王某退出工作岗位。公司同意支付王某100000元补偿款,每月按时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同意放弃其他权利。
  案例三:章某与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劳动争议案
  2022年1月7日,章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章某于2021年5月8日入职福建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公司与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担任置业顾问,基本工资约2000元/月,其余有绩效提成。截止2021年7月31日,区域租赁助理统计章某开发出售房源11套,出租房源55套,2021年8月26日,章某被无故开除,告知未支付其工资,应发放的绩效部分双方存在争议,向新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不支持诉求,章某欲提起上诉,又担心结果不满意,所以到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蒋思钰律师为章某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章某办理委托手续、书写起诉状后,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交,新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为章某挽回经济损失934.34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当好职工“娘家人”!

  编辑|徐玲华
  校对|叶冬花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市职工服务中心